[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中国﹒内蒙古”网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仲开同志,他将就我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取得的显著成效给大家进行详细介绍。李主任,欢迎您!
[主持人]:李主任,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东北、华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要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自治区如何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构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方面的提出了哪些思路,采取了哪些举措。
[嘉宾 李仲开]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内蒙古在国家生态安全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富区、绿色惠民道路,着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强调要守住生态底线,坚持美丽与发展双赢,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以绿色化为引领,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李纪恒书记到内蒙古工作后,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有关批示指示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提出“保护好内蒙古草原、守护好这片绿色,是我们肩负的重大责任”,“以铁的决心、铁腕治理,把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让内蒙古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为统筹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工作,自治区成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实施了《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通过加快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加强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大力培育生态文化,我区生态状况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逐步构筑起来。
[主持人]:李主任,近年来我区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方面,我区取得了哪些成效,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么?
[嘉宾 李仲开]自治区党委、政府秉承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和重大民生实事来抓。推进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重点区域植树造林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区每年完成营造林1400万亩以上、草原建设4500万亩以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0万亩以上。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10.2亿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禁牧休牧4.05亿亩、草畜平衡6.15亿亩。加强呼伦湖、乌粱素海、岱海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水质逐步改善、水量逐步增加。经治理,我区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实现了“双增长”,由“十一五”末的3.6亿亩、13.6亿立方米,提高到3.73亿亩、14.8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1.03%;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实现了“双减少”,分别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比“十一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已接近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最好水平。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成绩作出重要批示“内蒙古、甘肃、宁夏三省区是我国土地沙化、荒漠化治理的重点区域,近年来三省区生态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应保持定力,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
[主持人]:李主任,环境质量问题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我区在治理环境突出问题方面有哪些举措与成效?
[嘉宾 李仲开]我区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战略任务,坚持源头预防、全过程管控和高效治理。自治区制定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也是全国首个以省级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的文件,要求各地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分解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自治区已加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又与宁夏签订了加强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重拳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2016年,全区12个盟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314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比上一年提高5.1个百分点;全区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平均取水水质达标率为89.9%,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已实现县城全覆盖,城镇绿化覆盖率达36.7%,全区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主持人]:李主任,我区在绿色发展,推进节能降耗方面有哪些突出成效?
[嘉宾 李仲开]:我区积极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近三年累计淘汰落后产能近1300万吨、热力297蒸吨,关停小火电24.1万千瓦;2016年分别退出煤炭和钢铁产能330万吨和291.3万吨,累计形成节能量660万吨标准煤。近三年累计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业余热暖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项目100个,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0.5%。严格落实能耗限额标准,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对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察。推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1户水泥企业成功入选国家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近三年累计完成改造面积3300余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300余万平方米。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开通甩挂运输线路近20条,平均拖挂比达到1:1.8。2016年全区单位GDP能耗为1.02吨标准煤/万元,较2013年下降11.6%,能源消费年均增速降至3.2%,能耗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主持人]:李主任,在生态文明制定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区寄予厚望,要求我区“大胆地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请问我区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有哪些成效?
[嘉宾 李仲开]:我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2014年,我区先于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93项改革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改革全面推进,走在全国前列,已出台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总体方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并开展了试点工作。同时,在国土空间管制、生态红线划定、生态补偿、国有林区改革等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空间管制方面,制定了《关于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意见》,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和 “多规合一”改革试点,3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旗县已启动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红线方面,全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已基本完成;全面完成林业生态“四条红线”和8.8亿亩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将控制指标分解到盟市、旗县,并纳入盟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国有林区林场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停止大兴安岭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年停伐木材产量151.2万立方米,成立了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修订完成《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出台自治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的实施意见》、《自治区耕地草原河湖修养生息规划》、《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数十项政策文件。系统完整和相对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已逐步建立起来。
[主持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需要全区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我区在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嘉宾 李仲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的要求,我区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内蒙古,深入开展了“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每年7月第一周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自治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重大举措、主要成效、先进典型,普及资源环境国情、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和培养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并开展了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 2016年7月,自治区成功举办了主题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首届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今年7月3日-7日我区将举办第二届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周,本届宣传活动周的主题是“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通过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周,将进一步增加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
[主持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区如何加快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步伐?
[嘉宾 李仲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区将时刻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发展、生态和民生底线,推进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和宣传教育,努力把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得更加牢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李主任的耐心解答,也感谢网民朋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