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助于我委工作人员对您来信所提问题及诉求,有更直接更充分的了解,能及时沟通和询问相关情况,以便提供优质的网上服务,请您来信时,务必填写您的真实联系方式(电话、手机、工作单位)。查看回复时需要填写预留电话、尽请理解和配合。谢谢!
您好,来信收悉!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组织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强制培训除外)应按照实际支出成本,本着自愿参加原则,合理制定培训收费标准,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无需备案。建议您再向民政部门了解有关培训收费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