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抑制民间投资下滑的对策建议的提案》(第003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的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的原因客观、准确全面、客观,4点建议很有价值且具有针对性、建设性。2016年,我区民间投资持续低迷,自年初开始呈现负增长,7月降幅达到最大,为9.82%,12月降幅收窄至6.5%,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5.0%。
综合分析,当前我区民间投资下滑原因大概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经济发展的客观反映。以往民间投资增速与经济高速增长相对应,年度增速都在百分之十几、二十几,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由高速转变为中高速,总需求相应下降,民间投资增速回落有其客观必然性。二是受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影响。我区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资源能源型工业及初级产品加工制造的产业结构特点,决定了我区民间投资受需求不足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明显,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凸显,迅速传导到投资领域,拉低投资预期。2016年,全区工业民间投资完成3999.0亿元,占全部民间投资的58.1%,同比下降12.8%。其中,采矿业民间投资下降15.8%,制造业民间投资下降6.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民间投资下降31.3%。工业民间投资拉低全部民间投资增速8个百分点。同时,我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尚不充分,民间投资急需培育新的投资亮点、增长点。三是民间投资市场环境不完善,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从今年调研、督查情况看,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还是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部分地区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存在等情况。
针对去年我区民间投资下滑的局面,自治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民间投资配套政策体系。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增强非公经济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竞争力,2016年6月,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6]9号),从进一步扩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意见。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内政发[2016]80号),从市场准入、财税、土地、价格等方面提出76条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和《若干规定》提出了许多含金量很高的支持政策,例如:企业投资符合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用地、用电、税费等政策支持;对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且主营业务收入占70%以上的企业,202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之外无收费,设收费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收取,等等。自治区相关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健全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体系,例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内发改法规字[2016]613号),支持社会资本与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合作,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二)改进和优化民间投资政府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自治区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内政发[2016]68号),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民间投资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一是简政放权持续推进,累计取消下放223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幅度达到48.6% ,17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实施。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36.77万户,同比增长8.3%,平均每天超过1000户。二是集中清理规范自治区本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制定并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消除“中梗阻”,减轻企业负担,便利群众办事。三是加快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先后三次取消核准事项20项,自治区层面核准事项减少30%,全面推行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四是加快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6]33号),从2016年6月30日起,全区所有非涉密项目将全部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办理,为民间投资项目提供便利化服务。四是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三)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一是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降成本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电[2016]38号),从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涉企收费、涉企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用能成本、企业物流成本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初步测算,通过降低税负、企业用能成本、减免和降低收费以及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四个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约214亿元。二是减免和降低收费。减免公路运输收费,将牧草列入我区免收车辆通行费产品范围,扩大重要物资减收通行费政策,从2016年7月1日起,对合法装载运输煤炭、焦炭、钢材、水泥、平板玻璃、化工产品、矿石、大型化工设备、风电设备以及重点工程项目采购的区内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产品的6轴及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出入我区所有区界收费站时给予减收10%通行费的优惠。降低铁路运价和杂费,预计为企业年减轻负担5.6亿元。免征和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的18项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了外贸企业的负担。三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扩大蒙西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和蒙东电网大用户直供电规模,适度扩大交易电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兴特色产业用电,不设置用电限值,优先实施电力交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特色优势产业生产用电,实施临时扶持补贴政策。继续对蒙西电网部分企业实施临时电价扶持政策。对蒙西电网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冷链物流冷库用电企业,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5元,实现冷链物流冷库与大工业基本同价。推动大工业企业同供气企业协商实行可中断供气价格,降低我区工业企业用气成本。
(四)强化民间投资融资服务。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2016年,自治区财政以无偿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参股创投基金等形式,安排促进民间投资专项资金27项54亿元,比上年增加74%。采取“由补转投”方式,设立了总规模197亿元的科技协同创新、铁路交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服务业、文化、养老、环保产业等8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投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二是缓解非公经济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小微企业“三个不低于”,2016年,我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491亿元,同比增长22.7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9.56个百分点,申贷获得率96.82%,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44.1万户,同比增加5.1万户。三是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推介进入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项目118个,总投资485.9亿元;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项目792个,总投资6136亿元。
(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的落实,引导民间投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型发展。去产能方面,制定了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煤炭“去产能”目标为:利用5年时间,退出产能5414万吨(涉及我区1710万吨,其余为央企产能),其中2016年退出330万吨,关闭煤矿10处;钢铁“去产能”目标为:利用3-5年时间,压减产能310万吨,其中2016年压减255万吨。去库存方面,出台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意见,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主要渠道,积极发展房屋租赁产业,调整房地产用地结构。2016年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增长6.7%和9.2%;商品房待售面积为1385万平方米,比2015年减少98.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6%。去杠杆方面,制定了去杠杆实施方案,从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化解各类债务等方面提出重点工作措施。降成本方面,制定了降低企业成本综合方案,重点实施降低企业税负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人工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等措施。补短板方面,制定了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实施方案,计划实施9大补短板专项、45项重点推进工程建设,着力弥补农牧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发展短板。
提案中涉及到的建议措施已基本安排,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一季度2017年1-2月,全区民间投资增速已回升至10.5.2%,呈现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各项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按照职能分工,继续配合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13号),提升全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投资项目承诺制,创新“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服务模式。
我们相信,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将越来越好,民间投资将更加具有活力、空间将更为广阔。
感谢你们对全区民间投资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