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内蒙古“十三五”脱贫攻坚计划》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制定的《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自治区残联、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等25个部门联合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
规划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安全住房、基本康复服务和家庭生活无障碍有保障。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
规划确定了包括“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等”在内的十八项重点任务,并进行了重点任务分工,并强调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推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