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选聘通辽市肉牛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的通知
依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国家发改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通辽市政府签订的《关于组建自治区绿色农牧业肉牛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合作框架协议》要求,为实现自治区绿色农牧业肉牛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即“通辽市肉牛产业发展基金”,简称“肉牛专项基金”)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通辽市肉牛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具体如下:
一、肉牛专项基金概况
通辽市肉牛产业发展基金是专项用于支持通辽市肉牛产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设立,重点解决通辽市肉牛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通辽市肉牛产业链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肉牛专项基金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支持通辽市肉牛产业做大做强。
经自治区发改委同意,通辽市政府批准,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自治区发改委出资5000万元、通辽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代表通辽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与社会资本按照1:1:8比例发起设立,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
二、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于肉牛专项基金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需求,拟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公开选聘,为肉牛专项基金提供基金管理和融资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设计基金组建方案及进行谈判,选择确认社会资本方,对拟投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并提交报告,主持起草肉牛专项基金各类合同文件。
2、负责召集肉牛专项基金股东大会和日常管理事务,以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筹建肉牛专项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组织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投资方案。
4、定期进行肉牛专项基金统计分析,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肉牛专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按季度、年度出具肉牛专项基金运营报告,并上报肉牛专项基金股东大会及投资决策委员会。
5、按照肉牛专项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肉牛专项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肉牛专项基金股东分配收益。
6、就肉牛专项基金退出时机提出方案,负责实施具体退出工作。
7、肉牛专项基金股东大会及投资决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要求
1、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优先选择。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出资不低于200万元,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3、具有丰富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经验,资金募集、投资和运作能力较强,能够为所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政府引导基金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成员累计管理的基金规模不小于5亿。
5、具备完善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运作规范,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记录。
6、做过肉牛行业或相关畜牧业的尽职调查,或拥有相应产业资源的公司优先选择。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机构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以虚假材料申报的机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机构应按顺序准备申报材料,并列出目录。申报材料需用A4纸张装订。
3、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内蒙古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辽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本次选聘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5、申报机构于2017年6月9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报送至通辽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议室(通辽市行政中心4号楼W216),申报材料电子版(带章扫描的PDF格式电子文本,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tlsgtgs@163.com。邮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数量、形式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晓泽
联系电话:0471-6659436 6659053
通辽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玲
联系电话:0475-8836946
内蒙古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
附件:通辽市肉牛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