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湖是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功能及其重要。近年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水位下降、水域面积大幅缩减、水质污染严重等生态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采取的措施及推进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呼伦湖治理工作。2016年7月,自治区政府批复了《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重点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水利工程、环境整治、管护能力建设5大类20项工程,总投资21.08亿元。2017年7月3日,自治区白向群副主席深入呼伦湖保护区实地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议,推动呼伦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7月27—28日,常军政副主席带领发改、环保、水利等部门对呼伦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行督导,推进工程建设进度;8月1日,张建民副主席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措施,要求把切实做好呼伦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早日实现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要求。
二、工程建设情况。规划总投资91.3亿元,实施7大类48个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投资21.1亿元,建设20个项目,已完成投资9.6亿元,完工项目11个,在建7个,暂缓实施2个。目前,正在组织编制实施《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2018-2020年)实施方案》,总投资约18亿元,初步设计建设6大类21个项目。
三、取得的成效。呼伦湖水域面积恢复到2044平方公里,蓄水量增加到107.2亿立方米,湿地面积扩大近300平方公里,水体已逐步实现循环交换,鸟类种类、数量明显增多,各项水质、生物多样性指标均趋于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