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晓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自治区天然气产业地位推进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04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天然气作为主体能源定位和提高天然气利用方面
“十二五”期间,我区天然气产业发展快速,2015年天然气销售量51.4亿立方米,较2010年增长约19亿立方米,年均增长9.7%。国家《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为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逐步把天然气培育成主体能源之一,构建结构合理、供需协调、安全可靠的现代天然气产业体系”。我委将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把天然气作为我区重要的主体能源,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进一步扩大天然气使用范围和规模。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4%左右,较2015年增长1.9个百分点。
二、关于完善产业链条方面
我区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地区,主要有苏里格气田、大牛地气田、杭锦东胜气田等,2016年全区天然气产量达到299亿立方米。目前,已建成天然气长输管道(煤制气管道)23条,管道总里程5329公里(区内管道里程3514公里),输气能力387亿立方米。我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9个盟市已通管道天然气。“十三五”期间我区将促进天然气开采、输送、利用各个产业链环节的发展。在天然气开采环节积极协调中石油、中石化按照有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确保天然气产量稳定在300亿立方米左右;在输送环节,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进度,到“十三五”末,力争新增天然气长输管道2440公里、输气能力657亿立方米,通天然气(煤制气)管道的旗县达到60%左右。在天然气利用环节,按照有关规划和政策要求,不断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产业链条。到2020年,我区天然气消费量达到80亿立方米左右, “十三五”期间天然气消费年均增长率16%左右。
三、关于天然气价格方面
我区目前天然气气源主要由中石油长庆气田供应,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气源门站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门站以下销售价格由自治区、盟市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从201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国家对天然气管理由出厂价调整为门站价格,并将国内天然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一步调整到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的85%,存量气分三步调整,2015年4月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明确放开煤制气出厂价格和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政府只管理陆上管道天然气价格,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化肥用气和直供工业用气气源价格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规定的各省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具体门站价格。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出台后,我区作为天然气资源产地,按照自治区政府指示,从2013年以来,我委代表自治区政府与中石油进行了多轮谈判,为我区天然气下游用户争取到价格下浮等优惠政策。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四、关于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和国有资本产业性投入方面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区天然气行业地方大型管输企业,经营管理的长输天然气管道近1600公里,占全区长输天然气管道总里程的45%。自治区政府为增强对全区油气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统一规划和销售油、气资源,建立和完善油、气管道输送体系和运行管理体制,2014年成立了内蒙古油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自治区内输油、输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投资、运营管理为主,发展下游用油、用气终端市场,优化业务网络,同时积极参与油田、气田开采项目,进一步增加自治区级的国有资本产业性投入。下一步我委将积极落实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方案,积极支持有关天然气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气化内蒙古”进程,确保我区天然气产业的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