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86.37亿元,同比增长9.9%,接近10%的年初预期目标,增速较一季度加快0.1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1974.76亿元,同比增长9.7%;乡村211.61亿元,同比增长11.4%,快于城镇增速1.7个百分点。分消费形态看,餐饮业收入额完成338.59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与一季度持平;商品零售额完成1847.78亿元,同比增长9.7%。从类值看,粮油、食品、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2.2%、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1.3%、家用电器及音响器材类零售额增长8.1%、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增长8.9%、汽车类零售额增长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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