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 强调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近日,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为深刻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精神,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12月15日,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推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班。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各市县(旗、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局)分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负责同志近30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特邀国家价监局竞争政策与国际合作处处长王火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吉雅教授前来授课。王火旺处长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介绍》为题,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背景和过程、工作最新进展、基本思路、实际审查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重点问题、下一步工作展望等方面为参训人员系统解读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结合近年来查处的行政垄断案件从实际操作层面对具体审查工作进行了指导。吉雅教授以《法治政府建设——如何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为题,从依法行政和如何规范与控制行政权力两个维度为参训人员系统解读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刻内涵。
培训班上,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赵标林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要求,梳理了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总结了2016年以来取得的进展成效,对当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他强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工作,同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把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尽快了解和掌握主要内容,将相关要求纳入到建立工作机制中来,充分发挥《实施细则》的指导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二是严格审查增量政策,提升审查质量,在实现增量审查全覆盖的同时,切实保障实际效果,防止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三是严格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存量清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清理步骤和清理要求,稳妥、有序清理和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四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制度顺利实施。
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张奕男在培训结束时强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不能一蹴而就。一方面,要凝神聚力,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我区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在大力查处经营者垄断案件的同时,严肃查处行政垄断案件,通过公开案件情况,倒逼政策制定机关认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使反垄断执法与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合力,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此次培训,消除了一些同志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起到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规范路径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区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