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义重大。自从2012年我委作为自治区社会系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来,着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基础和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进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形势、新的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发挥考核制度的推动和约束作用,经各方努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今年自治区盟市厅局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10月9日,经自治区党委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印发了《2017年盟市厅局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内考发〔2017〕2号),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自治区考核办,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并做好考核指标的监控和评价工作,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