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启动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为4480.07万元,建设内容概括为:两中心、两体系、七系统。分别是:建设征集交换中心和信用云服务中心;配套建设运行维护服务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通过新建和扩建,在现有平台基础上建成大数据征信系统、信用大数据资产管理系统、信用大数据挖掘分析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系统、信用信息公共服务系统、联合奖惩服务系统和信用公示系统等7个应用系统。项目计划用1年左右的时间对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扩能提升,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建设覆盖全区统一的信用大数据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构建上联国家,下通盟市,横向连接自治区各部门的全区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加强自治区信用平台与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和盟市平台信用信息的无缝衔接和跨区域交换共享。加强全区信用大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和高效管理调度,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社会治理、金融服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建立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核心的新型信用监管体制。